在16世紀40年代,“嚴厲譴責或懲罰”的意思源自法語單詞 severe(12世紀,現代法語 sévère)或直接來自拉丁語單詞 severus,表示“認真,嚴肅,嚴格,苦行”,其來源不確定,但德·瓦恩支持 PIE 詞根 *segh- 的後綴形式的理論(在沃特金斯也有相同的說法),這個詞根的意思是“擁有,持有”,表示“堅定性,堅毅性”。
16世紀60年代這個詞開始用於外表和行爲的形容,用於法律或懲罰的形容(“無情的”),也用於形容“在行爲或自我紀律方面極爲嚴格”。 1660年代開始用於風格或品味的形容,具有“純樸的,剋制的,避免豔麗的裝飾”的意思。由於“尖銳的,痛苦的,猛烈的”概念,1670年代開始用於天氣或冬季,1725年開始用於疾病或疾苦,1742年開始用於痛苦和折磨的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