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eet 的詞源
street(n.)
中古英語的 strete,意指「城市或城鎮中的道路」,也可指「從一個城市或城鎮到另一個城市或城鎮的道路」。這個詞源自古英語的 stret(在梅西亞方言和肯特方言中),以及 stræt(在西撒克遜方言中),意為「街道、高速公路」。它又源於晚期拉丁語的 strata,通常是省略用法,實際上是指 via strata,即「鋪砌的道路」。拉丁語的 strata 是動詞 sternere 的陰性過去分詞,意為「鋪設、展開、鋪平」,而其詞源可追溯至原始印歐語的 *stre-to-,意為「伸展、延伸」(這來自於原始印歐語詞根 *stere- 的鼻音化形式,意指「擴展」)。
這是一個非常罕見的詞彙,自羅馬時期以來在英國一直被使用。它是早期日耳曼語族中的一個廣泛借用詞(如古弗里西語的 strete,古薩克遜語的 strata,中古荷蘭語的 strate,現代荷蘭語的 straat,古高地德語的 straza,現代德語的 Strasse,瑞典語的 stråt,丹麥語的 sträde,皆意為「街道」)。拉丁語詞彙同樣是西班牙語 estrada、古法語 estrée、意大利語 strada 的來源。
在古英語中,這個詞通常用來指羅馬時期的道路(例如 Watling Street、Icknield Street),後來的用法擴展到了其他道路、城市街道,並在東南方言中指代住宅區的街道,或是零散的村莊和小聚落。[《劍橋英語地名詞典》]。在中世紀,「road」或「way」僅僅是指人們行走或騎行的方向,而「street」這個名稱則專門用來指人工修建的道路。[Weekley]。
自14世紀末以來,這個詞開始用來指「街道上的人們,街道的居民」。而現代意義上「作為政治支持來源的民眾」則始於1931年。特別重要街道的表達「the street」出現於16世紀50年代(最初指倫敦的倫巴第街)。Man in the street,意指「普通人,非專家」,首次見於1831年。
Street people,意指「無家可歸者,流浪漢」,出現於1967年;而表達 on the street,意指「無家可歸」,則始於1852年(1728年起主要用於指代女性,並暗示她們從事 prostitution)。Street smarts 則出現於1971年;street-credibility 則始於1979年。Street-preacher 這一職業名稱出現於1722年,最初指的是衛理公會的傳教士(有時也包括貴格會的成員);而 street-preaching 則出現於1838年,衛理公會將其與 field-preaching 區分開來。Street-sweeper 作為職業名稱則始於1848年。
street 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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