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tify 的詞源
testify(v.)
14世紀末,testifien,意指「提供法律證詞,證實真相,見證」(及物動詞),約公元1400年起也用於「作為證據」的意義,來自盎格魯法語的testifier,源自拉丁語的testificari,「見證,展示,證明」,同時也有「召喚作證」的意思,來自testis,「證人,見證人」(參見testament)+ facere的結合形式,「製作,完成」(源自原始印歐語根*dhe-,「放置,設置」)。這個概念在於向他人傳達一些他們未知的事實。
在聖經中,這個詞作不及物動詞,表達「公開宣示信仰和忠誠」,自1520年代起被證實,並在福音派語言中得以保留。相關詞彙包括:Testified(已證實),testifying(證明中),testifier(證人)。
相關條目
testify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分享「testify」
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testify
熱門詞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