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在公元1200年,「對某人或某物的真實性、誠信或其他美德或健全原則的依賴;宗教信仰」,這個詞可能源自古諾爾斯語的traust,意為「幫助、信心、保護、支持」,而這又來自原始日耳曼語的抽象名詞*traustam(同源詞還包括古弗里西語的trast、荷蘭語的troost「安慰、慰藉」,古高地德語的trost「信任、忠誠」,德語的Trost「安慰、慰藉」,丹麥語的trøst,哥特語的trausti「協議、聯盟」)。
這個詞被重建為來自原始日耳曼語的*treuwaz,是古英語的treowian「相信、信任」和treowe「忠實、可靠」的詞源(來自印歐語根*deru-「堅固、穩定、堅定不移」;可參考trow(動詞)、true(形容詞))。
這個詞在公元1300年左右被記錄為「可靠性、可信度;信任、忠誠、信實」;到14世紀末,又被用來表示「充滿信心的期待」和「依賴的對象」。
在15世紀初,它被記錄為法律意義上的「對持有或使用由其合法擁有者委託財產的人所寄予的信任」;到15世紀中期,又被用來表示「被合法委託的狀態」,因此引申為「被委託保管或使用的物品」。
「為減少競爭而組織的企業;由一組控股股東在一個方向上控制多個公司的組織」這一法律意義的詞義,最早出現在1877年,並迅速成為美國政治問題,因此出現了trust-buster這一詞彙,並於1903年被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