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世紀末,grant意指「大型、巨大」(早在12世紀便出現在姓氏中),源自盎格魯-法語的graunt,直接來自古法語的grant和grand(10世紀,現代法語為grand),意涵包括「大、長、高;成年;偉大、強大、重要;嚴格、嚴厲;廣泛、廣大;數量眾多」,最初源自拉丁語的grandis,意為「大、偉大;充滿、豐富」,也可指「成熟的、完全長大的」。在比喻用法中,則有「強壯、有力、重要、嚴厲」等意,這個詞的具體起源至今仍不明。
在通俗拉丁語中,它取代了magnus,並在羅曼語族中持續使用。拉丁語中的「高貴、崇高、宏偉、莊嚴」等含義,隨著詞語的演變也進入了英語。在英語中,這個詞逐漸發展出「令人印象深刻」的特殊意義。到了1560年代,「主要的、首要的、最重要的」含義開始出現,尤其是在各類頭銜中使用。而「極高或高貴的品質」則於1712年被記錄。作為一個普遍讚美的詞彙,「壯麗、輝煌」的意思則出現於1816年。相關詞彙包括Grander(更宏偉)和grandest(最宏偉)。
Grand jury(大陪審團)出現於15世紀末。Grand piano(大鋼琴)則始於1797年。grand tour(大旅行團)指的是曾經是紳士教育的最後一課,主要遊覽法國、德國、瑞士和意大利的名勝。這個名稱可追溯至1660年代(據說在1652年,人們常用making the tour來表達這個概念)。
位於美國西部科羅拉多河的Grand Canyon(大峽谷)於1869年被這樣稱呼,並由科學探險家約翰·威斯利·鮑威爾上校推廣,他對該地區進行了深入探索;在此之前,它被稱為Big Canyon(大峽谷)。至於grand slam(滿貫大獎),請參見slam(名詞第二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