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英語 apostol “信使”,尤指耶穌派遣去傳播福音的十二個見證人(路加福音6:13),源自於晚期拉丁語 apostolus,來自希臘語 apostolos “信使,使者”,字面意思是“被派遣的人”,由 apostellein “派遣,發送” 組成,由 apo “離開,遠離”(參見 apo-)和 stellein 的次要意義“發送”(來自 PIE 詞根 *stel- “放置,站立,整理”,帶有指向站立物體或位置的派生詞)組成。參見 epistle。
自16世紀以來,主要形式的單詞受到了古法語 apostle(12世紀,現代法語 apôtre)的影響,意思是“將基督教帶給新地區或人民的傳教士”始於15世紀早期。比喻意義上的“新原則或系統的主要倡導者”始於1810年。新約書名 Apostles(約1400年)是“使徒的行傳和書信”的縮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