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於1300年,“種類,類別,一類或具有某些特徵的人或事物的類別”,源自古法語 gendre, genre “種類,物種; 性格; 性別”(12世紀,現代法語 genre),源自拉丁語 genus(屬格 generis)“種族,家族,家庭; 種類,等級,秩序; 物種”,也指“(男性或女性)性別”,源自 PIE 詞根 *gene- “生育,產生”,具有指涉生育、家庭和部落羣體的派生詞。
不合語源的 -d- 是古法語中的一個語音增生(類比 sound(n.1))。在拉丁語中也用於翻譯亞里士多德的希臘語語法術語 genos。語法意義在14世紀後期出現在英語中。Jespersen(《語法哲學》,1924)通過參考印歐語系中陽性、陰性、中性的區分來定義語法性別,“無論這種區分是基於兩性的自然區分,還是基於有生命和無生命之間的區分,或者基於其他什麼東西。”
“男性或女性的性別”意義的單詞在15世紀早期出現在英語中。隨着20世紀 sex(n.)具有性愛的含義, gender 成爲“人類性別”的通用英語單詞,在這種用法中,它起初被認爲是口語或幽默的。後來,它經常在女權主義寫作中,與社會屬性和生物特性一樣,這個意義首次出現於1963年。Gender-bender 出自1977年,從1980年開始流行,指的是流行歌星大衛·鮑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