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英語 "east", "eastan"(形容詞,副詞)“東部,向東; easte”(名詞),源自原始日耳曼語“*aust-”,意爲“朝日升起”,也是“東方”的字面意思(也是 Old Frisian 中“ast”“東方”,“aster”“向東”,荷蘭語中的“oost”,老撾語中的“ost”,古高地德語中的“ostan”,德語中的“Ost”,古斯堪的納維亞語中的“austr”,“來自東方”),這個詞源來自於印歐語族的詞根“*aus-”(1),“發光”,尤其是指“黎明的光輝”。東方是黎明破曉的方向。關於拉丁語中地理意義變化的理論,請參閱“austral”。
作爲羅盤上的四個基本點之一,始於公元1200年左右。 "East" 指“共產主義國家”的冷戰用法首次記錄於1951年。法語單詞“est”和西班牙語單詞“este”來源於中古英語,最初是航海用語。聖經中巴勒斯坦的“east wind” 炎熱而毀滅性強(如以西結書 xvii.10 所說); 新英格蘭的東部則陰冷潮溼,不健康。倫敦的"East End" 最早在1846年出現; 曼哈頓的"East Side"自1871年起得名; 印度和東南亞的"East Indies" 在1590年代被稱爲 "東方",以區別於"West In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