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於公元1200 年,“傷害、傷害(身體、感情、聲譽等),也指“跌倒、撞上; 衝撞、撞入; 撞在一起; 把(東西)敲打在一起”,源於古法語“hurter”(現代法語“heurter” )一詞,其起源不確定。可能源自法蘭克族方言“*hurt”(源頭也在中古德語“hurten” 的“奔跑、碰撞”,古挪威語“hrutr”的“撞擊”,中古荷蘭語“horten”的“敲打、猛撞”等)。
也有聲稱有凱爾特語起源的觀點。英語中的使用與法語一樣古老,也許有本地的古英語“*hyrtan”,但未被記錄下來。
在現代英語中,作爲被動(不及物)用法,“感到或經歷疼痛”偶爾會出現; 當前的用法可追溯至約1902 年。指“是疼痛的來源”(身體部位)的意思來自於1850 年。 “敲擊”的意義在17世紀已經消失了,但與其相關的“hurtle”詞義仍有。 “hurt (one's) feelings”可追溯至1779 年。其他日耳曼語系的語言在這方面傾向於使用自己的“scathe”(如丹麥語“skade”、瑞典語“skada”、德語“schaden”和荷蘭語“schad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