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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amous 的詞源

infamous(adj.)

16世紀合併了兩個中古英語詞彙,形式爲 infamous “不知名”(早期15世紀),意爲 infamis(晚14世紀)“聲名狼藉,以壞事聞名”。Infamous 源自中世紀拉丁語 infamosus,由 in- “不,相反”(見 in-(1))和拉丁語 famosus “著名的”(見 famous)組成。 Infamis 源自拉丁語 infamis “聲名狼藉的”(見 infamy)。

“引起惡名”的意思始於1550年代。作爲法律術語,“因犯有某些罪行而被剝奪某些公民權利”的意思始於14世紀晚期。中性詞彙 fameless(在 infamous 最初的意義上)記錄於1590年代。相關詞彙: Infamous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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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世紀晚期,“在公衆報告中著名,有名”,也指“臭名昭著,聲名狼藉”,源自盎格魯-法語 famous,古法語 fameus(現代法語 fameux),源自拉丁語 famosus “廣爲人知的,有名的”,常指“臭名昭著的,聲名狼藉的”,源自 fama(源自 PIE 詞根 *bha-(2)“說話,講述,說”)。這個詞的本土詞是古英語 namcuð,字面意思是“名字已知的”。流行語 famous last words 在幽默意義上指“可能證明致命錯誤的話語”,最早可追溯到1921年(早期的列表包括“讓我們看看它是否裝彈了……在火車來之前我們會過去的……哪一個是第三軌……點燃它,它不會爆炸”)。

15世紀初,“公開的恥辱,不名譽,惡名”,源自14世紀的古法語 infamie “不名譽,臭名昭著的人”,直接源自拉丁語 infamia “壞名聲,惡名,不名譽”,源自 infamis “不名譽的,臭名昭著的”,源自 in- “不,沒有”(見 in-(1))和 fama “名聲”(源自 PIE 詞根 *bha-(2)“說話,講述,說”)。指“可恥的品質”始於16世紀。

中古英語中的早期形式是 infame(14世紀晚期),源自古法語 infame,是 infamie 的早期形式。在這個詞組中, Infame 也是中古英語動詞,“用不名譽標記”,源自古法語 infamer,源自拉丁語 infamare “使聲名狼藉,誹謗”,源自 infamis。這個動詞在英語中已經過時了(infamize 可追溯到16世紀9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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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amous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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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infam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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