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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mbskin 的詞源

lambskin(n.)

“用於服裝或裝飾的羊毛皮”,14世紀中期,來自於 lamb(羔羊)+ skin(皮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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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英語 lamblomb,北安布里亞語 lemb “羔羊”,源自原始日耳曼語 *lambaz(也源自古諾爾斯語、古撒克遜語、古弗裏西亞語、哥特語 lamb,中古荷蘭語、荷蘭語 lam,中古高地德語 lamp,德語 Lamm “羔羊”)。這是日耳曼語族共有的詞彙,但在日耳曼語族之外沒有確定的同源詞。自13世紀以來, -b 可能已經不發音了。

古英語的複數有時是 lambru。自古英語晚期起,它是基督的象徵(上帝的羔羊),以逾越節羔羊爲典型。自古英語晚期起,它被用來形容溫和或無辜的人(尤其是年輕的教會成員); 自15世紀中期起,它被用來形容容易被欺騙的人(“剪羊毛”)。有時也被諷刺性地用來形容殘忍或粗暴的人物(例如在蒙茅斯起義中的 Kirke's Lambs,1684-86,“對他們旗幟上逾越節羔羊的圖案的諷刺性暗示”[OED]); 法爾默和亨利(“俚語及其類似語言”)說“特別是用來形容諾丁漢的粗暴分子,因此也用來形容選舉中的棍手”。縮小形式 lambie 的使用可以追溯到1718年。 Lamb's-wool 作爲名詞可追溯到1550年代,作爲形容詞可追溯到1825年(也可寫作 lambswool)。

约1200年,“动物皮”(通常经过处理和鞣制),来自古诺尔斯语 skinn “动物皮,毛皮”,源自原始日耳曼语 *skinth-(也源自稀有的古英语 scinn,古高地德语 scinten,德语 schinden “剥皮,去皮”;德语方言 schind “水果皮”,弗拉芒语 schinde “树皮”),来自原始印欧语 *sken- “剥离,剥皮”(也源自布列塔尼语 scant “鱼鳞”,爱尔兰语 scainim “我撕,我破裂”),扩展形式源自词根 *sek- “切割”。

通常的盎格鲁-撒克逊词是 hide (n.1)。 “活动物或人的表皮”这一意义从14世纪早期开始被证实;14世纪晚期扩展到水果、蔬菜等。爵士乐俚语中“鼓”的意义始于1927年。作为 skinhead 的缩写始于1970年。作为形容词,它曾有“欺骗”的俚语意义(1868年,比较动词);“色情”的意义从1968年开始被证实。 Skin deep “肤浅的,不超过皮肤厚度的”(也字面上指伤口等)从1610年代开始被证实:

All the carnall beauty of my wife, Is but skin-deep.
[Sir Thomas Overbury, "A Wife," 1613; the poem was a main motive for his murder]
我妻子的所有肉体美, 只是肤浅的。
[托马斯·欧弗伯里的《妻子》,1613年;这首诗是他谋杀的主要动机]

skin of one's teeth 作为最狭窄的边际从1550年代在《日内瓦圣经》中被证实,是对希伯来文本在约伯记19:20的字面翻译。 get under (someone's) skin “烦扰”始于1896年。 Skin graft 始于1871年。 Skin merchant “征兵官”始于1792年(较早的意义是“皮革商”)。 Skin and bone 作为形容消瘦或极度瘦弱的描述出现在中英语中:

Ful of fleissche Y was to fele, Now ... Me is lefte But skyn & boon. [hymn, c. 1430]
我曾满身肉, 现在……我只剩下皮和骨。[圣歌,约14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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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mbskin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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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lambsk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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