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4世紀中期,「音調,音樂聲或音符」,特別是指其特性(音高、音色、音量等);來自古法語 ton,盎格魯法語 toen「音樂聲,語音,詞語」(13世紀),直接源自拉丁語 tonus「聲音,音調,重音」,字面意思是「拉伸」(在中世紀拉丁語中,這是一個音樂專用術語)。這又源自希臘語 tonos「聲音的音高,聲音的提升,重音,音樂中的調」,最初指的是「拉伸,緊繃,緊繩」,與 teinein「拉伸」相關(來自原始印歐語根 *ten-「拉伸」)。
「說話方式,語音的調節或語調以表達情感等」的意義出現於約1600年。到1765年擴展為「說話或寫作中顯示態度的風格」。在生理學中,指身體的緊實度,始於1660年代。1735年起用作「風俗的主流狀態」,也可參見 ton (n.2)。
到15世紀初,這個詞被用來指任何聲音(對應拉丁語 sonus)。在畫作中的顏色,出現於1816年。到1893年,在攝影中指「完成圖片的顏色或色調」,通常由化學過程造成。作為電話產生的電聲,出現於1878年。Tone-deaf(音盲)出現於1880年;tone-poem(音調詩)則出現於184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