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possession 的詞源

possession(n.)

14世紀中期, "possessioun" 意爲“持有,佔有或擁有的行爲或事實”,同樣表示“擁有的物質或土地財產”,在複數形式下,表示“擁有的物品、土地或權利”,源自古法語 "possession" 表示“持有和擁有的事實”,還表示“被惡魔佔據”,直接源自拉丁語 "possessionem" (主格 "possessio" )表示“抓取,佔有”,是 "possidere" (參見 "possess" )的動名詞形式。

最早的法律財產意義出現在這個詞中; “被惡魔佔據”在1580年代於英語中被記錄下來。短語“possession is nine (or eleven) points of the law”中有10個(或12個),其中"eleven"的意思在1640年代開始使用; "nine"的意思在1690年代開始使用。

St. Jerome in his 'Life of St. Hilarion' has given us a graphic account of the courage with which that saint confronted, and the success with which he relieved, a possessed camel. [W.E.H. Lecky, "A History of European Morals," 1869]
聖·傑羅姆(St. Jerome)在他的《聖·希拉里昂傳》中生動地描繪了這位聖人勇敢地面對和成功解救了一頭被佔據的駱駝的故事。[W.E.H. Lecky,“歐洲道德史”,1869]

相關條目

14世紀晚期, possessen,“持有,佔據,居住”(不考慮所有權),是從 possession 中反推出來的,部分源自於13世紀中古法語 possesser “擁有和持有,取得,擁有”,源自於拉丁語 possessus,是 possidere 的過去分詞,“擁有和持有,控制,掌握,擁有”,可能是由 potis “有權力,強大,有能力”(源自於 PIE 詞根 *poti- “有權力的; 主人”)和 sedere 組成,源自於 PIE 詞根 *sed-(1)“坐”。

根據巴克(Buck)的說法,拉丁語 possidere 是一個與房地產有關的法律術語。英語中“作爲財產持有”的意思記錄於大約1500年。1520年代出現了“奪取,佔領”的意思; “擁有完全的權力或掌控”這一惡魔般的意義記錄於1530年代(隱含在 possessed 中); “迷住,迷惑,強烈影響或影響”的弱化意義則出現在1590年代。相關: Possessedpossessing。拉丁語中另一個常用的“擁有”動詞 tenere,最初是“持有”,然後是“佔據,擁有”(參見 tenet)。

"重新擁有,再次擁有的行爲或狀態",1580年代; 見 re- "回,再次" + possession。到1938年,指的是購買計劃中被違約者重新取回貨物。

"掌控自己的情緒或力量,頭腦清醒,冷靜,"1734年,來自 self- + possession (n.)。相關詞彙: Self-possessedSelf-collected 用於表示“掌控自己的情緒”於1711年出現。

    廣告

    possession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分享「possession

    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possession

    廣告
    熱門詞彙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