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世紀初, rejecten,“驅逐,排除繼承權”; 15世紀末,“拒絕屈從或順從”,源自古法語 rejecter,直接源自拉丁語 reiectus,過去分詞形式爲 reiectare,“扔掉,拋棄,嘔吐”,是 reicere 的頻率形式,“扔回”,由 re- “回”(參見 re-)和 -icere 組成,是 iacere 的組合形式,“扔”(源自 PIE 詞根 *ye-,“扔,推動”)。
“將不需要或無用的東西扔掉,拒絕接受某種目的的東西”是指1530年代的意思。從1560年代開始,“拒絕或回絕(任何形式的追求者)”,尤其是指女性拒絕男性作爲情人或丈夫(1580年代)。1660年代開始有“拒絕(提供的東西)”的意思。醫學上“對移植器官顯示免疫反應”的意義始於1953年。相關詞彙: Rejected; rejec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