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詞最早出現於14世紀末,寫作 repēten,意思是「重複之前說過的話」。它源自古法語的 repeter,意指「再次說或做某事,取回,要求歸還」(13世紀,現代法語為 répéeter),並直接來自拉丁語的 repetere,意思是「再次做或說某事;再次攻擊」。這個詞由 re-(表示「再次」,參見 re-)和 petere(意為「前往;攻擊;追求;請求,恳求」,來自原始印歐語根 *pet-,意指「衝向,飛向」)組成。
「重複他人所說的話」這一意義出現在16世紀90年代。作為廣播中的強調詞,它在1938年被證實。1550年代起,它還有了「再次進行某事;再次製作或執行」的含義;而「重修某門課程」的具體意義則出現在1945年,主要用於美式英語。
1714年起,這個詞還被用作不及物動詞,表示「再次或第二次執行某個特定(但未具體說明的)功能」。相關詞彙包括:Repeated; repeater; repea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