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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的詞源

title(n.)

大約在公元1300年,「題詞,標題」的意思出現在某物上方,最初特別指基督十字架上的題詞,來自古法語 title,意指「書籍的標題或章節;職位;法律許可證」(12世紀,現代法語為 titre,因音變而來),部分源自或與古英語 titul 融合。這兩者均源自拉丁語 titulus,意為「題詞,標籤,票據,告示,標題;榮譽稱號,榮譽頭銜」,其詞源尚不明。

這個概念最初是指放置於某物之上的題詞,以便區分或專門化它。到14世紀晚期,「書籍、詩歌、戲劇等的名稱」這一意義開始出現。14世紀時,「書籍中的細分標題」這一用法在法律書籍和法律文件中得以保留。在出版行業中,1895年起,「任何書籍、雜誌或報紙」均可稱為 title

早在14世紀初,這個詞就被用來指「授予土地或財產合法佔有權的契約」,因此也引申為所有權本身。到14世紀晚期,它又被用來表示「主張,理由或原因;行為的正當性」。

1580年代起,title 開始用來表示「顯示個人或家庭地位的名稱」,進而泛指「因權利、恩賜或尊敬而擁有的區別性稱號」。

在體育賽事中,「冠軍」的意義始於1913年(在草地網球中),因此衍生出 titlist(1913年)。Title-holder 這一法律意義出現於1904年,體育界則於1938年開始使用。title-page(1610年代)指的是書籍或其他印刷出版物中的扉頁。title role(1852年)則指在戲劇中以其名稱命名的角色。另可參見 tittle(名詞)。Title-insurance(1902年)則是指保護房地產持有者免受產權缺陷影響的保險。

title(v.)

14世紀初,titlen 意思是「寫下、記錄、列出」(這個意義現在已經過時);14世紀末則指「為一本書提供標題」。這個詞源於 title(名詞)。到了15世紀初,它又被用來表示「賦予合法權利」。相關詞彙包括 Titledtit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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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时笔尖所作的小划痕或标记”,14世纪晚期,titil(威克里夫,在马太福音5:18中);它是title (n.) 具有专业意义(在晚期拉丁语和罗曼语中发展)和发音。在威克里夫中,它翻译自拉丁语apex,在晚期拉丁语中意为“元音上的重音符号”,该词本身翻译自希腊语keraia(字面意思是“一个小角”),由希腊语语法学家用于标记重音和变音符号。在这种情况下,希腊词是希伯来语qots的圣经翻译,字面意思是“刺,刺痛”,用于区分形状相似的希伯来字母的小线条和突起。

威克里夫的词借自拉丁语titulus的专业意义,该词在中世纪拉丁语(以及中古英语和古法语)中用于表示“在缩写词上方的划线,以表示缺失的字母”(比较普罗旺斯语titule-i-上方的点”,以及tilde,在英语中代表西班牙语形式的同一词;另见iota)。

As apex was used by the Latin grammarians for the accent or mark over a long vowel, titulus and apex became to some extent synonymous; hence Wyclif's use of titil, titel to render L. apex [OED]
因为apex 被拉丁语语法学家用于表示长元音上的重音或标记,titulusapex在某种程度上变得同义;因此威克里夫使用titiltitel来翻译拉丁语apex [OED]

作为“某物的最小或非常小的部分”在14世纪晚期(比较jot (n.))。短语to a tittle“非常精确”来自1600年左右。

同時,“ intitle ”也於14世紀晚期出現,意爲“給章節、書籍等加標題”,源自盎格魯-法語“ entitler ”、古法語“ entiteler ”(現代法語“ intituler ”),後來又源自晚期拉丁語“ intitulare ”,“給(事物)命名”,由“ in- ”(源自印歐語系根源詞“ *en ”意爲“在……之內”)和“ titulus ”(參見“ title ”(n.))構成。

“使(某人)晉升職位或上任”的意思於15世紀中期出現。 “使(某人)獲得財產或特權的‘頭銜’”,由此給予該人擁有該財產或特權的權利,於15世紀中期出現; 如今主要用於指情況和行爲。相關單詞: Entitled , entit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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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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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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