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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dy 的詞源

toddy(n.)

在1610年代,這個詞經過變化,源自taddy(1610年代)、tarrie(約1600年)這些詞,意指「由發酵的棕櫚汁製成的飲料」。它來自印地語tari,意為「棕櫚汁」(其中的-r-發音類似於英語的-d-),進一步追溯則是來自tar,意指「棕櫚樹」,而這又源自梵語tala-s,可能來自某種德拉威語族語言(例如卡納達語的tar,泰盧固語的tadu)。

到了1761年,這個詞的意思變成了「用酒精飲料、熱水、糖和香料製成的飲品」,當時被描述為與bumbo幾乎同義,詳細情況可以參見bim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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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詞的詞源有些模糊,似乎是多個詞彙的融合,並在19世紀末被廣泛應用。到了1920年代初,它主要的現代意義「浮華女子」逐漸確立,並在1980年代再次流行起來。

Bimbo首次出現時是指一種含酒精的果汁飲料,據報導來自紐約州(1837年)、波士頓(1842年)和新奧爾良(1844年,但被認為起源於波士頓)。這種飲料通常是用阿拉克酒、朗姆酒或白蘭地製作,有時還會混合多種酒精。它可能源自更早的 bumbo(1748年),這是一個與 punch(名詞2)同義的詞,可能來自17世紀的俚語 ben-bowse(烈酒),因此與 rum 有關。這種意義很快就淡化了,儘管在1895年仍偶爾出現在菜單上。從 bumbobimbo 的拼寫變化,可能是因為1823年版的 Grose's Classical Dictionary of the Vulgar Tongue 中出現了俚語 bumbo,意為「黑人對單音節詞的稱呼」。

1860年至1910年期間,Bimbo 作為專有名詞頻繁出現:它是幾匹賽馬、狗和猴子的名字,還是一頭馬戲團大象的名字(可能是受 jumbo 的啟發),以及一部戲劇中小丑角色的名字。它出現在一部三幕音樂鬧劇的標題中(《孟買的比姆博》),還是英國和其他地區幾位舞台小丑的名字。此外,它也作為一個真正的姓氏出現,「比姆博兄妹」是一對在歌舞雜耍中頗受歡迎的兄妹喜劇雜技搭檔。

另一個 bimbo 似乎在1900年左右通過移民進入美國英語,作為意大利語中小孩或玩偶的詞,顯然是 bambino(「嬰兒」)的縮寫。

到1919年,這個詞開始普遍用來指代愚蠢或無能的男人,這一用法被達蒙·魯尼追溯到費城拳擊賽的俚語。他在7月的一篇專欄中寫道,講述了「老費城拳擊手揚基·施瓦茨」與另一名男子在酒店大廳拳鬥的故事,並描述了施瓦茨的勝利。

「沒有比姆博能打敗我,」他在比賽結束時氣喘吁吁地說。
「什麼是比姆博?」有人問「小」麥克斯韋,認為「小」應該熟悉費城的行話。
「比姆博,」小麥克斯韋說,「比傻瓜低兩級——比庫庫更傻。」

這個詞確實出現在費城報紙對拳擊賽的報導中(例如《晚間公共信使報》1920年5月25日的《菲茨西蒙斯不是比姆博》)。男性詞 bimbo 在1940年代繼續作為對流氓或惡霸的貶義詞出現(可參見 bozo)。

到1920年,女性詞彙開始發展出「浮華女子」的意義,可能受到1920年流行歌曲《我在竹島上的小比姆博》的推動。這首歌中,歌者(懇求觀眾不要告訴他的妻子)講述了他在「斐濟島」遭遇船難的經歷,以及他在「竹島上的比姆博……她比其他比姆博更出色」的故事。

1920年《綜藝》雜誌的一篇文章,評價歌手瑪格麗特·楊演唱一首簡稱為「比姆博」的歌曲時寫道:「聰明人每次聽到這個標題都會笑,因為行話者知道比姆博有其獨特的意義。」這可能指的是早期的 bumbo 單音節詞。

1920年代的其他參考資料顯示,這個詞的意義類似於 flappervamp,包括梅·韋斯特性格大膽的鑽石莉莉被稱為「Bowery 比姆博」。

這個女性詞彙在1930年代後逐漸淡出日常用語,到了1967年《美國俚語詞典》中,只有縮寫形式 bim(1924年有證據支持)被認為值得收錄。這個詞彙在1975年左右開始復甦;在1983年R級電影《閃舞》中,它成為了性別歧視反派對女性舞者的侮辱性稱呼。

在1980年代美國政治性醜聞中的復興,催生了衍生詞,包括縮小形式 bimbette(1983年)和男性形式 himbo(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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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ddy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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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tod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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