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英語的 whistlen,意指「通過收縮的嘴唇強迫呼氣,發出高亢、尖銳或音樂般的聲音」,源自古英語的 hwistlian,意為「吹口哨」,可追溯至原始日耳曼語的 *hwis-,這是一個擬聲詞(同源詞還包括古諾爾斯語的 hvisla「低語」,丹麥語的 hvisle「嘶嘶聲」;參見 whisper (v.))。
在中古英語中,這個詞也用來形容蛇的嘶嘶聲;到了17世紀,還可以指「耳語」。其及物用法最早出現在15世紀晚期。相關詞彙包括 Whistled 和 whistling。
作為譴責或不贊成的信號,吹口哨的用法在14世紀晚期就有記錄,翻譯自拉丁語的 sibilum,意為「嘶嘶聲」。而作為贊同或奉承的表現,則出現在15世紀初。在現代公共場合,這在美國通常是支持或鼓勵的表達,但在英國則常帶有嘲諷意味。
短語 go whistle(「隨你去吧,去見鬼吧」)出現於15世紀中期。whistle for(幾乎不可能得到)可能源自海上術語 whistling for a wind,這是古老水手在平靜海面上的迷信。「這種人不會在暴風雨中吹口哨」[《世紀詞典》]。
短語 whistle in the dark(「裝作勇敢」)出現於1939年。whistle "Dixie" 則在1870年代被記錄為南方常見的消遣,表達愉快的心情、驅散陰霾,或展示吹口哨的技藝,有時也用來表達南北戰爭後的政治情緒。人們還會訓練寵物鳥吹這首曲子。1909年《波士頓晚報》的一篇文章(探討其政治意涵)報導說:「對於大多數美國人來說,《迪克西》是一首易於吟唱的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