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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ness 的詞源

witness(n.)

古英語 witnes 意爲“根據個人知識證明事實、事件等; ”也指“提供證言的人; ”最初意爲“知識,智慧”,由 wit(名詞)和 -ness 構成。古英語 gewitnes 翻譯拉丁語 testimonium(Ælfric)。基督教用法(14世紀晚期)是希臘語 martys(見 martyr)的直譯。1853年有記錄的 Witness stand 意爲“證人席”。

witness(v.)

大約在公元1300年,witnessen這個詞出現,意指「作證,證明」,來自於名詞witness。到了14世紀初,它還有了「在文件上簽名以證明其真實性」的意思。1580年代,這個詞又被用來表示「親自見證或了解,觀察」。相關詞彙包括Witnessed(已作證)和witnessing(正在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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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見證信仰的人」,特別是「一位願意為了堅守宗教信仰而甘願面對死亡的人」,具體來說是「那些在過去因拒絕放棄信仰而被處死的基督徒」,這個詞源自晚期古英語的 martyr,來自晚期拉丁語的 martyr(同樣詞源也出現在古法語的 martir、西班牙語的 martir、意大利語的 martire 等),而這又源自多利克希臘語的 martyr,更早的形式是 martys(屬格 martyros)。在基督教中,這個詞的意思是「殉道者」,字面上解釋為「見證人」。

這個希臘詞有時被認為與 mermera(意為「關心、煩惱」)有關,源自 mermairein(意為「焦慮或沉思」),進一步追溯至原始印歐語 *(s)mrtu-(同源於梵語 smarati「記住」,拉丁語 memor「心懷」);然而,Beekes 對此持有語音上的異議,並建議這其實是來自前希臘語的借詞。

從抽象的「證詞」到具體的「見證人」這一意義的轉變,可以參考法語的 témoin(「見證人」),它來自拉丁語的 testimonium;而英語的 witness(名詞)原本意為「證人」,最初則是「證詞」。

這個詞直接被採用進入大多數日耳曼語族語言(古薩克森語、古弗里斯語的 martir,古高地德語的 martyr 等),但北歐語則使用了本土化的表達 pislarvattr,字面意思是「酷刑見證人」。

「為任何信仰或事業(如愛情等)而承受死亡或重大損失的人」這一意義出現於14世紀晚期。而「不斷受苦、命運多舛、疾病纏身的受害者」這一普遍意義則出現在1550年代。Martyr complex(「殉道者情結」,意指「對自我犧牲的過度渴望」)的證據可追溯至1916年。

「心理能力,思考和推理的座位」,古英語 witwitt,更常見的 gewit「理解,智慧,感知;知識,意識,良知」,來自原始日耳曼語 *wit-,重建自印歐語根 *weid-「看」,隱喻「知道」(也比較 wit (v.) 和 wise (adj.))。

「連接思想並以有趣的方式表達它們的能力」的意義在1540年代被記錄,因此「在言語或寫作中表達思想的敏捷性」(有關用法的細微差別,參見 humor (n.))。「智慧或學識淵博的人」的意義自15世紀晚期起被證實。

「感到困惑,束手無策」的表達 at one's wit's end 源自14世紀晚期。Witjar 是18世紀的舊俚語,意為「頭,顱骨」。Witling(1690年代)是「智慧的假冒者」。Witword 是「遺囑」。在中古英語中也指一般的感知能力和感官印象,如 wittes five 指五種身體感官(約公元1200年)。

日耳曼語同源詞包括古薩克斯語 wit,古北歐語 vit,丹麥語 vid,瑞典語 vett,古弗里西語 wit,古高地德語 wizzi「知識,理解,智慧,心智」,德語 Witz「智慧,智慧語,笑話」,哥特語 unwiti「無知」。

A witty saying proves nothing. [Voltaire, Diner du Comte de Boulainvilliers]
聰明的話並不能證明任何事情。[伏爾泰,《布朗維爾伯爵的晚餐》]
Wit ought to be five or six degrees above the ideas that form the intelligence of an audience. [Stendhal, "Life of Henry Brulard"]
聰明應該比構成觀眾智慧的思想高出五到六個級別。[斯丹達爾,《亨利·布魯拉爾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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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ness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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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wit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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