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在公元1200年,tempten這個詞出現,主要用來形容魔鬼、肉體等引誘人們犯罪或墮落,或者誘惑某人違背上帝的法則。它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法語的tempter和tenter(12世紀),以及直接源自拉丁語的temptare,意為「觸摸、試探、測試;試圖影響」。這個詞是tentare的變體,後者同樣有「處理、觸碰、嘗試、測試」的意思。根據De Vaan的說法,這個詞來自原始印歐語的*tempto-,其動詞詞根意為「觸碰、感覺」,而*temp-(意為「伸展」)則是一個合理的解釋候選詞。你可以參考temple(名詞第二義)。
這個詞在14世紀末開始被用來表示「挑釁、藐視」(上帝、命運等)。相關詞彙包括:Tempted(被誘惑)、tempting(誘惑的)、temptable(可誘惑的)、temptability(可誘惑性)。
拉丁語中的變化被認為「只能解釋為一種古老的錯誤,可能是由於某種混淆所致」(參見《世紀詞典》),但這其中確實存在某種模式;例如,attentare是attemptare的變體(在現代法語中為attenter)。還可以對比西班牙語的pronto(副詞),它來自拉丁語的prompt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