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世紀初, satisfien,“做苦行”,也指“安撫,緩和”; 還指“滿足(慾望),遵從(命令),使(飢渴)得到滿足”,源自古法語 satisfiier “支付,償還,彌補”(14世紀,現代法語 satisfaire),源自拉丁語 satisfacere “充分履行,遵守,彌補”,字面意思是“做足夠的事情”。
這來自於 satis “足夠”(源自 PIE 詞根 *sa- “滿足”)+ facere “製造,做,執行”(源自 PIE 詞根 *dhe- “放置,放置”)。
從15世紀中葉開始,“彌補,賠償”; 到了約1500年,“使有足夠的,滿足需求”; 對於感情,“滿足或實現願望、慾望或期望”的意思在15世紀末(卡克斯頓)出現。從1510年代開始,“確保或使免於懷疑或不確定,提供足夠的證據”。及物動詞的意思是“使滿意或滿足”始於大約16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