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近大片水域的陸地”,公元1300年,來自古英語 scora, sceor-(在地名中)或來自中低德語 schor “海岸,海岸,海角”,或中荷蘭語 scorre “被海水沖刷的土地”,這些都可能來自原始日耳曼語 *skur-o- “切割”,源自 PIE 詞根 *sker-(1)“切割”。
這是通常的理論,“但詞源學概念並不容易確定”[OED]。有人提出它的意思是陸地和水之間的“分界線”,但如果這個詞起源於歐洲大陸的北海海岸,它原本可能意味着“被潮汐沼澤隔離的陸地”(比較古諾爾斯語 skerg “海中孤立的岩石”,相關的是 sker “切割,剪切”)。
古英語中“海岸,海岸”的詞是 strand(n.), waroþ, ofer。很少有印歐語言有這樣一個單一的綜合詞來描述“靠水的陸地”(荷馬用一個詞來描述沙灘,另一個詞來描述岩石海角)。
通常適用於“靠近海岸的國家”的概念可追溯到1610年代。在法律上,通常指高水位線和低水位線之間的地帶(1620年代)。 Shore-bird 可追溯到1670年代; 水手的 shore-leave 可追溯到184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