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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jective 的詞源

objective(adj.)

1610年代,最初在哲學意義上是指「與其對象相關的考慮」(與subjective相對);按照中世紀拉丁語objectivus的模式形成,來自objectum「對象」(參見object (n.)) + -ive

「不帶個人感情,無偏見」的意義在1855年得到證實,受德語objektiv的影響。相關詞:Objectively

objective(n.)

1738年,"指向思維的客觀事物",源自 objective(形容詞)。"目標,目的"的意思(1881年)來自軍事術語 objective point(1852年),反映了法語中的意義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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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世紀後期,“有形的事物,通過感官感知或呈現的東西”,源自古法語 object,直接源自中世紀拉丁語 obiectum “放在前面的東西”(放在頭腦或視線前),是拉丁語 obiectus 的中性名詞用法,“放在前面的,相反的”(在古典拉丁語中作爲名詞,“指控,指責”),是 obicere 的過去分詞,“呈現,反對,阻擋”,由 ob “在前面,朝向,反對”(參見 ob-)和 iacere “投擲”(來自 PIE 詞根 *ye- “投擲,推動”)組成。

“目的,瞄準的事物”的意義始於15世紀初,來自拉丁語 obiectus “呈現在視線前的東西”。“認知行爲指向的事物”的語法意義始於1580年代。作爲句子成員的語法意義,“表示動詞作用的對象”始於1729年。

No object “不被視爲重要的事物”始於1782年,其中 object 的意義是“障礙,妨礙”(約1500年)。作爲形容詞,“呈現在感官前”的意思始於14世紀後期。Object-lesson “通過檢查物質對象傳達的教學”始於1831年。

大約在1500年,這個詞的意思是「特徵性地表現出順從或服從的特質」,來自晚期拉丁語的subiectivus,意指「屬於主體的,主觀的」,源自subiectus,原本的意思是「躺在下面,靠近,受制於」,引申義則是「被主宰的,被征服的」(參見subject (n.))。

在早期現代英語中,這個詞用來描述「與主體相關或具有主體性質的,與對象相對立」,因此也引申為「存在的,真實的」(這後來成為objective (adj.)的普遍意義)。

而更狹義的「存在於心中」(將心智視為「思考的主體」)的意義,則可以追溯到1707年,並由康德及其 contemporaries 所普及。因此,在藝術和文學中,這個詞被用來形容「個人化的,特立獨行的,強調個體心智運作的特徵」(1767年)。相關詞彙包括Subjectively(15世紀中期在哲學中使用)和subjective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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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jective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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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obj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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