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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y 的詞源

shiny(adj.)

1580年代,"明亮,發光; 具有閃爍或光滑的外觀",源自 shine (n.) + -y (2)。作爲一個名詞,意爲"閃亮的物體"(最初尤其在俚語 the shiny 中指"金錢")出現於1856年。相關詞: Shin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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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520年代,這個詞的意思是「光亮,光輝」,來自於動詞 shine。它最初用來表示「陽光」,並且在1620年代與rain(名詞)搭配使用。後來在1871年,它又被用來指「給靴子上光」。

在美式英語俚語中,monkey-shines 指的是「惡作劇,玩笑」。這個詞有時也用來表示「喜好,偏愛」,例如在take a shine to(「喜歡」)這樣的短語中,這種用法在1830年左右的楊基方言中就有記載。此外,shine up to 意思是「試圖通過給人留下深刻印象來討好對方」,這個用法出現在1882年。

這個詞在貶義上指「黑人」的用法最早出現於1908年,可能是因為黑人的皮膚光滑,或者另一種說法是因為他們經常被雇來擦鞋。

這是一個非常常見的形容詞後綴,意指「充滿、覆蓋或具有」名詞所表達的特質。它起源於中古英語的 -i,源自古英語的 -ig,更早可追溯至原始日耳曼語的 *-iga-,以及印歐語系的 -(i)ko-,這些都是形容詞後綴。它與希臘語的 -ikos、拉丁語的 -icus(參見 -ic)等詞素同源。日耳曼語的同源詞包括荷蘭語、丹麥語、德語的 -ig,以及哥特語的 -egs

從13世紀起,它開始用於動詞(如 drowsyclingy),到15世紀則被用於其他形容詞(如 crispy)。主要用於單音節詞;當用於多於兩個音節的詞時,效果往往顯得滑稽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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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小、常見的形容詞中,-y 的變體形式(如 vastyhugy)幫助詩人們在晚期中古英語中失去語法上空洞但韻律上有用的 -e 後,仍能創作出優美的詩句。詩人們巧妙地適應了 -y 形式,正如薩克維爾在《詩歌》中所寫的「廣闊的荒野,和那寬闊的平原。」(and the huge plain 會在韻律上造成障礙)。

在科勒律治批評其為過時的修辭後,詩人們逐漸放棄了 stilly(摩爾可能是最後一位使用此詞的詩人,他在《靜夜》中寫道「常在寂靜的夜晚」),以及 paly(基茨和科勒律治本人都曾使用)等詞。

耶斯珀森在其著作《現代英語語法》(1954年)中也提到了一些例子,如 bleaky(德萊頓)、blueygreeny,以及其他顏色詞,還有 lankyplumpystouty,以及俚語 rummy。他指出,Vasty 這個詞如今僅在模仿莎士比亞時才會出現;而 coolymoisty(喬叟,因而斯賓塞也使用)則已完全過時。不過,他注意到在少數情況下(如 haughtydusky),這些詞似乎已經取代了更短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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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iny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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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shi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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