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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urd 的詞源

absurd(adj.)

「明顯不合邏輯」,出現於1550年代,源自法語 absurde(16世紀),再追溯至拉丁語 absurdus,原意為「不和諧,刺耳」。這個詞在比喻上可以理解為「不協調,愚蠢,荒謬,無意義」,由 ab-(意為「離開,遠離」,在此可能作為強調前綴)和 surdus(意為「遲鈍,聾,啞」)組成。根據沃特金斯的說法,surdus 可能源自一個模仿性原始印歐語詞根,意為「嗡嗡聲,低語」(參見 susurration)。這樣一來,這個詞的基本含義或許可以解釋為「不和諧」。

不過,德·范指出,「由於‘聾’這個詞常有兩種語義,即‘無法聽見’和‘不被聽見’,因此 ab-surdus 可以解釋為‘不被聽見的’……」現代英語中的用法更接近拉丁語的比喻意,或許可以理解為「與理性或適當性不和諧」。相關詞彙包括 Absurdly(荒謬地)和 absurdness(荒謬性)。Theater of the absurd 這一表達最早可追溯至1961年。

absu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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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語,低語”,約1400年, susurracioun,源自拉丁語 susurrationem(主格 susurratio),是由 susurrare 的過去分詞詞幹構成的動作名詞,意爲“嗡嗡聲,低語”,源自 susurrus “嗡嗡聲,低語”。這被認爲是 PIE 擬聲詞根 *swer- 的重複形式,意爲“嗡嗡聲,低語”(源自梵語 svarati “聲音,迴響”,希臘語 syrinx “長笛”,拉丁語 surdus “遲鈍的,啞的”,古教會斯拉夫語 svirati “吹口哨”,立陶宛語 surma “管子,雙簧管”,德語 schwirren “嗡嗡作響”,古英語 swearm “一羣昆蟲”)。

15世紀晚期, absurdite,指“荒謬的事物”,源自於晚期拉丁語的 absurditatem(主格 absurditas),意爲“不和諧,不協調”,是拉丁語 absurdus 的名詞形式,意爲“不和諧的”; 比喻爲“不協調的,愚蠢的,毫無意義的”(參見 absu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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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urd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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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absu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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