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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arity 的詞源

imparity(n.)

1560年代,源自晚期拉丁語的 imperitas,由 in-(表示“不,相反”; 見 in-(1))和 paritas “平等”組成,後者源自拉丁形容詞 par(屬格 paris)“相等”(見 par)。罕見或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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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年代,“價值或情況的平等”,也指“一種貨幣相對於另一種貨幣的價值”,源自拉丁語 par,“相等的,大小相等的,匹配的”,也作名詞,“相等的東西,平等”,這是一個起源不明且有爭議的詞。De Vaan 沒有表態。Watkins 認爲它可能來自 PIE 詞根 *pere-(2)“授予,分配”,並暗示有相互性的建議。另一個猜測將其與 PIE 詞根 *per-(5)“從事交易,出售”聯繫起來(以“給予相等價值”爲概念)。“由同意或自然條件確定的標準,平均或通常數量”的意義首次出現於1767年。高爾夫球的意義可追溯至1898年,這導致了 par for the course 的比喻用法,表示“相當正常,可以預期”(在1928年之前)。

這個詞綴的意思是“不,相反,沒有”(也可以是通過與後面的輔音音節化的 -n- 的同化而來的 im-il-ir-,這種趨勢始於後期拉丁語),源自拉丁語 in- “不”,與希臘語 an-,古英語 un- 同源,均來自 PIE 詞根 *ne- “不”。

在古法語和中古英語中,通常使用 en-,但大多數這些形式在現代英語中已經不再使用,只有極少數(例如 enemy)不再被視爲否定的。在英語中的經驗法則是,對於明顯的拉丁語元素使用 in-,對於本土或本土化的元素使用 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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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parity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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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impa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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