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t 的詞源
rent(n.1)
“支付使用財產的費用”,公元12世紀中古英語中,以法律意義上指“根據佔有和使用財產的時間而定期支付的補償”,源自古法語 rente “應付款項; 利潤,收入”和中世紀拉丁語 renta,兩者均源自通俗拉丁語 *rendita,是 *rendere 的女性過去分詞名詞用法(參見 render(動詞))。
它在英語中較早以一種更普遍且現已過時的意義上出現,即“收入,收益”(古英語晚期)。政治經濟學中的意義是指“在扣除支持生產者、利息、種子等必要費用後,從土地產出中剩餘的部分”,始見於1815年。Rent-free 可追溯到1630年代。
Rents (to think how much of evil there is in the two senses of that four-lettered word ! In the two methods of intonation of its synonym, Tear !) [Ruskin, "Fors Claveriga"]
租金(想想這個四個字母的詞中有多少惡意!在其同義詞的兩種語調方法中,思考!)【拉斯金,《福斯·克拉維加》】
rent(n.2)
"撕裂處,被撕裂或撕開的開口",1530年代,是中古英語 renten "撕裂"(14世紀初)的名詞用法,是 renden 的變體(見 rend(v.))。1702年開始用於形容地球上的裂縫或裂縫。
rent(v.)
15世紀中期, renten,“出租財產,以租金的形式支付考慮費用,授予佔有和享用權”,源自古法語 renter “支付應付款項”,或來自 rent(n.1)。相關詞彙: Rented; renting。
早在14世紀中期,它被用於更一般的意義上,“提供收入,賦予收入”。 “以租金的形式佔有和持有”這一意義始於1520年代。 “被出租以獲得租金”的不及物意義始於1784年。
前綴 rent-a- 於1921年被證明,主要用於出租各種品牌汽車的企業(Rentacar 是1924年在美國註冊的商標); 自1961年以來擴展到其他“臨時”用途。
rent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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