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5世紀初,「替代者,受權委派代替他人行事的人」,這個詞源自拉丁語 surrogatus,是 surrogare/subrogare 的過去分詞,意為「置換,替代」。這來自於一種同化形式的 sub,意為「代替,之下」(參見 sub-),加上 rogare,「請求,提議」。這似乎是一種比喻用法,源自原始印歐語(PIE)的一個動詞,字面意思是「伸出(手)」,來自詞根 *reg-,意為「直線運動」。
最初通常指主教或法官;到1640年代,這個詞的普遍意義「代替他人行事的人或物」開始流行。1978年起,這個詞被用來指「懷有他人受精卵的女性」(1972年起用於動物;心理學意義上的 surrogate mother 則始於1971年)。作為形容詞的用法始於163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