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在12世紀中期,wrek這個詞在普通法中指的是「船難後沖上岸的財物,漂流物」,這個權利最初是王室的特權,來自於盎格魯-法語的wrec,源自於斯堪的納維亞語,類似於古諾爾斯語的*wrek,意為「船難,漂流物」(這也是挪威語和冰島語的rek)。這個詞與reka「驅動,推進」有關,並被重建為原始日耳曼語的*wrekan(參見wreak (v.))。
「船在海上部分或全部被毀」的意思出現於15世紀中期;「遭遇船難的船」的意思則大約在1500年左右出現。至於道路或鐵路事故的用法,則是在1912年,美式英語中開始使用。
1570年代起,這個詞被用來泛指「任何事物因外力或暴力而遭到破壞」。1713年,它被用來指「處於毀壞狀態的東西;任何被毀壞的東西的殘骸」。1795年,這個詞還被用來形容那些揮霍無度的人。可以與wrack (v.)進行比較,因為它們是同源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