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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tract 的詞源

distract(v.)

14世紀晚期, distracten,“使(人、思想)偏離或遠離任何對象; 將(注意力)從任何一點轉向另一點”,源自拉丁語 distractusdistrahere 的過去分詞,“在不同的方向上拉”,源自 dis- “離開”(見 dis-) + trahere “拉”(見 tract(n.1))。

“使人不知如何行動,通過不同或相反的考慮引起分心,混淆”的意義始於1580年代。也曾經在更強的意義上使用,“擾亂理智,使瘋狂或發瘋”(1590年代)。字面意義上的“在不同的方向上拉開並分開; 切成部分或部分”來自16世紀晚期,但在英語中很少或已經過時。相關: Distracteddistrac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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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年代,“被對立的考慮所困擾、騷擾或困惑”,過去分詞形容詞來自 distract(動詞)。從1580年代開始,“智力紊亂、狂亂、瘋狂”。相關: Distractedly; distractedness

Distracted driving 在1999年的汽車安全技術中被證實。在後來的使用中,它傾向於特別指技術上的干擾,如發短信或打電話,但它也可以指調整收音機、照顧孩子或與其他乘客交談。

這個詞在15世紀中期出現,最初的意思是「範圍,持續的過程或時間」,常見於短語 tract of time(意為「一段時間」),但這個用法如今已經過時。它源自拉丁語 tractus,意指「進程,運動,一段延續的空間或時間」,從字面上看可以理解為「拉伸或延展」,而這又來自於 trahere(意為「拉,拖」)。據說這個詞的詞源可以追溯到原始印歐語根 *tragh-,意為「拉,拖,移動」,這個詞根也衍生出斯洛文尼亞語的 trag(意為「痕跡,足跡」)、中古愛爾蘭語的 tragud(意為「退潮」)。可能還有一個變體形式 *dhragh-,具體參見 drag(動詞)。可以與 traittrace(名詞1)進行比較。

這個詞在英語中表示「不確定範圍的領土或地區,陸地或水域的延伸」的用法最早可追溯到16世紀50年代。拉丁語 tractus 也有「領土,區域,土地的範疇」的意思。在美國,特指「用於開發的土地」的意義出現於1912年;而 tract housing(指大規模住宅開發)則在1953年得到了證實。

此外,這個詞在解剖學中也出現於1680年代,用來指代身體中具有特定功能的區域(如消化系統、呼吸系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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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tract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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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di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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