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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 的詞源

law(n.)

古英語 lagu(複數 laga,組合形式 lah-)指的是“由權威規定的法令,規定; 受同一法律管轄的地區”; 有時也指“權利,法定特權”,源自古諾斯 *lagu 的“法律”,是 lag 的集體複數形式,意爲“層,尺寸,筆畫”,字面意思是“放下的東西,固定或設定的東西”。

這個詞的重建源自原始日耳曼語 *lagam 的“放置,放下”(源自 PIE 詞根 *legh- 的“躺下,放置”)。因此,現代詞彙與 lay(n.2)是同源的,意爲“被設定或建立的東西”。

在古英語中很少見,它取代了更常見的 aegesetnes,它們在詞源上也是“放置或設定的東西”。

在物理學中,“表達事物規律的命題”,始於1660年。Law and order 自1796年以來一直被結合在一起。lay down the law(1752年)是多餘的(圖中的“法律”是指聖經法,從講壇上頒佈的)。Poor laws 提供了對貧民的公共支持; sumptuary laws 限制了服飾、食品或奢侈品的過度。

印歐語系中,使用不同的詞來表示“特定的法律”和“法律”在一般意義上的“制度或法律體系”更爲常見,例如拉丁語 lex 的“法律”, ius 的“權利”,尤其是“法定權利,法律”。

印歐語系中,“法律”一詞通常源自表示“放置,放下,設定,安置”的動詞,例如希臘語 thesmos(源自 tithemi 的“放置,放下”),古英語 dom(源自 PIE *dhe- 的“放置,放下,設定”),立陶宛語 įstatymas(源自 statyti 的“使站立,建立”),波蘭語 ustawa(源自 stać 的“站立”)。還有古英語 gesetnes(上文提到的), statute,源自拉丁語 statuere; 德語 Gesetz 的“法律,法規”,源自古高地德語 gisatzida 的“固定,決定,評估”,帶有 sezzen(現代德語 setzen)的意思“使坐下,放置”。

一般意義上的“法律”一詞的詞源大多意味着“正確的事物”,通常與表示“正確”的形容詞相關聯(這些形容詞本身通常是表示“直,垂直,真實,適合”或“用法,習俗”的詞的比喻用法)。例如希臘語 nomos(如 numismatic); 法語 droit,西班牙語 derecho,源自拉丁語 directus; 波蘭語 prawo,俄語 pravo(源自古教會斯拉夫語 pravŭ 的“直”,在後代語言中是“正確”); 還有古諾斯 rettr,古英語 riht,荷蘭語 recht,德語 Recht(參見 right(adj.1))。

[L]earn to obey good laws before you seek to alter bad ones [Ruskin, "Fors Clavigera"]
“在你試圖改變壞法律之前,先學會遵守好法律。” [拉斯金,《福斯·克拉維傑拉》]
law

law(v.)

1640年代,“進行訴訟”,源自 law(法律)(名詞)。古英語中有 lagian “制定法律,頒佈法令”。相關詞彙: Lawedlaw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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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 æ。作爲一個詞,它可以代表古英語 æ “法律”,尤其是自然法則或上帝的法律; 因此,“法律習俗,婚姻”,源自原始日耳曼語 *aiwi-(與古高地德語 ewa,古撒克遜語 eo 同源)。Buck 認爲它可能從 PIE *ei- “去”直接派生而來,意思是“方式,方式,習慣”,但 Boutkan(2005)認爲它沒有確定的印歐語源。

1550年代,起初指“放置的行爲”(來源於“lay”動詞)。自1580年代起指“賭注”。“相對位置、方向等; 某物被放置的方式”(如“lay of the land”)的意義最早可追溯至1819年。俚語意義上“行業領域”的含義最早記錄於1707年。意指“可供性行爲的女性”最早於1930年出現,但在1767年的舞臺玩笑中也暗示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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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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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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