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ght 的詞源
right(adj.1)
[正確,合乎道德,直接] 古英語 riht,用於行為上,意指「公正、良好、公平,符合道德法則;適當、合適,依據標準;正當、合法,符合規範;在信仰上正確,正統的」。用於形容人或其品格時,則表示「傾向於行善或公正」。此外,這個詞也有字面意義,指「筆直,不彎曲;直接,最短的路徑;豎立的狀態」,其詞源可追溯至原始日耳曼語 *rehtan。
這個詞被重建為源自原始印歐語根 *reg-,意為「沿直線移動」,同時也有「統治,指引正確方向,糾正」的意思(這個詞根還衍生出希臘語 orektos「伸展的,直立的」,拉丁語 rectus「筆直的,正確的」,古波斯語 rasta-「筆直的;正確的」,aršta-「正直」,古愛爾蘭語 recht「法律」,威爾士語 rhaith、布列塔尼語 reiz「公正的,正義的,智慧的」)。日耳曼語系的同源詞包括古弗里西語 riucht「正確的」,古薩克森語 reht,中古荷蘭語和現代荷蘭語 recht,古高地德語 reht,德語 recht,古諾爾斯語 rettr,哥特語 raihts。
在語義上,除了上述含義外,還可以與俚語 straight(形容詞1)「誠實,道德正直」,立陶宛語 teisus「正確的,真實的」,字面意義為「筆直的」進行比較。希臘語 dikaios「公正的」(在道德和法律意義上)則來自 dikē「習俗」。
這個詞最早在1580年代被記錄為「符合真理、事實或理性的;正確的,非錯誤的」。到了1590年代,開始用來形容「思考或行動符合真理或事實的人」。而「指引正確或期望的方向」這一含義則出現於1814年。用於描述固體圖形時,意指「基底與軸線成直角」,最早可追溯至1670年代。Right angle(直角)則出現於14世紀末。
作為強調語,意為「你是對的」,最早記錄於1580年代;而用作疑問句,意指「我不是對的嗎?」則出現於1961年。擴展的口語形式 righto則可追溯至1896年。
在 right whale(右鬚鯨)中的含義(約1733年)在詞典中被解釋為「理應獲得這一名稱」(這一意義的 right可追溯至古英語)。最早的文獻記載來自新英格蘭的捕鯨出版物,其中將其列為鯨魚中的第一位,並將其他鯨魚與其進行比較。至1842年,這個詞還用來形容那些在社交上被接受並可能具有影響力的人(the right people)。
Right stuff(最佳人選)最早出現於1848年,並因湯姆·沃爾夫1979年關於首批宇航員的書籍而廣為人知。in (one's) right mind(神智正常)則出現於1660年代。
最初的 right way(正道)指的是「道德上的正義之路,通往救贖的道路」(古英語),而「正確的方法,最有助於實現目標的途徑」這一意義則出現於1560年代。
right(adj.2)
"左邊的相反方向",早期12世紀,源自古英語 riht,其本意爲"好的,適當的,直的"(參見 right(adj.1))。這是形容詞的專門發展,顯然始於古英語晚期,基於右手通常比左手更強壯,或者說是"正確"的手的概念。到了公元1200年左右,這個詞義擴展到了身體的一側,然後擴展到了肢體、衣物等,然後轉移到其他物體。
古英語中表示"左邊的相反方向"的通常詞是 swiþra,字面意思是"更強壯的"。"關於'右'和'左'的詞的歷史表明,它們主要用於描述手" [Buck]。荷蘭語 recht 、德語 recht 也有類似的意義演變,分別源自古高地德語 reht,其本意只是"直的,公正的"。與此相似的意義演變還有拉丁語 rectus "直的; 正確的",同樣源自同一 PIE 詞根。
通常的 PIE 詞根(*deks-)由拉丁語 dexter 代表。類似於英語 right 的派生詞還有法語 droit,源自拉丁語 directus "直的"; 立陶宛語 labas,字面意思是"好的"; 以及斯拉夫語詞彙(波西米亞語 pravy 、波蘭語 prawy 、俄語 pravyj),源自古教會斯拉夫語 pravu,字面意思是"直的"(源自 PIE *pro-,從詞根 *per-(1)"向前",因此是"在前面,之前,首要的")。
"保守的"這個政治意義的詞義記錄始於1794年(形容詞),1825年(名詞),是法國國民議會(1789年)中法語 Droit "右派,保守黨"的翻譯(參見 left(adj.))。
right(v.)
古英語 rihtan"使(道路)變直; 統治,建立,糾正; 指導,管理; 恢復,替換",來自 riht(形容詞); 參見 right(形容詞1)。比較古諾爾斯語 retta"使直",古撒克遜語 rihtian,古弗裏西亞語 riuchta,德語 richten,哥特語 garaihtjan。
從14世紀後期開始,表示"報復或糾正"(錯誤或傷害)。1745年出現了"使(船)回到豎直位置"的意思; 1805年出現了"恢復平衡或站穩腳跟"的意思。1823年出現了"在跌倒後將(某物)恢復到正確的位置"的意思。相關詞彙: Righted; righting。
right(n.)
古英語 riht(西撒克遜,肯特), reht(安格爾),“道德上正確的事物,責任,義務”,還有“行爲準則; 國家法律”; 還有“某人應得的東西; 公正的要求,應得的公平待遇”; 還有“正確性,真實性”; 還有“合法的權益(對財產等的佔有),特權”,源自原始日耳曼語 *rehtan(參見 right(adj.1))。在中古英語中,常與 might 或 wrong 相對。從14世紀初開始,作爲“正確的行動,善行”,因此“正義或真實的東西,公正”。
From what has been said it will be seen that the adjective right has a much wider signification than the substantive Right. Every thing is right which is conformable to the Supreme Rule of human action ; but that only is a Right which, being conformable to the Supreme Rule, is realized in Society, and vested in a particular person. Hence the two words may often be properly opposed. We may say that a poor man has no Right to relief, but it is right he should have it. A rich man has a Right to destroy the harvest of his fields, but to do so would not be right. [William Whewell, "Elements of Morality," 1858]
從已經說過的內容可以看出,形容詞 right 的意義比名詞 Right 要廣泛得多。一切符合人類行爲的最高準則的東西都是 right,但只有符合最高準則並在社會中實現並歸屬於特定個人的東西纔是 Right。因此,這兩個詞經常可以適當地相對立。我們可以說一個窮人沒有得到救濟的 Right,但 right 他應該得到。一個富人有權利破壞他的田地的收成,但這樣做不是 right。[威廉·休厄爾,《道德原理》,1858]
“右手或右邊”(與左邊相對)的意思始於13世紀中葉; 關於意義的發展,請參見 right(adj.2)。作爲“軍隊的右翼”始於1707年。政治用法始於1825年。意爲“右拳擊”始於1898年; 意爲“右轉彎”始於1961年。短語 to rights “立即,馬上”始於1660年代,源自早期的“以適當的方式”(中古英語)。形容詞短語 right-to-work 可追溯到1958年; right-to-die 可追溯到1976年。做某事或某物 in one's own right(1610年代)源自法律用法,表示“對一個或多個人擁有的某物的所有權或要求”(12世紀)。
right(adv.)
古英語 rehte, rihte "以直接或直接的方式; 以正確的方式,公正地; 準確地"(如 right now); "根據規則; 根據事實或真相,正確地",源自 right(adj.1)。與古撒克遜語 rehto 、古弗里斯語 riuchte 、中古荷蘭語 richte 、德語 recht 相比,這些副詞來自形容詞。
它與形容詞(如 right smart 、right nice 等)的使用現在是美國口語,但可以追溯到公元1200年,並出現在喬叟、馬洛裏、瓊森、柯勒律治的作品中。從14世紀末開始,作爲稱呼的頭銜中使用 Right on 作爲贊同的呼喊聲,1925年在非裔美國人的方言中有記錄,由黑豹黨運動在20世紀60年代中期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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