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9年,"騎馬或乘車旅行",源自 ride(動詞)。
到1815年,意爲"騎行的一段時間"。到1787年,意爲"騎馬"; 俚語意爲"機動車"的意思記錄於1930年。"遊樂園設備"的意義來自1934年。
在獵物意義上的名詞來自1937年。動詞 take (someone) for a ride "戲弄、誤導、欺騙",首次見於1925年的美國英語,可能源自地下世界的"帶着車旅行,意圖殺人"的意義(1927年)。短語 go along for the ride 在比喻意義上指"被動參與",來自1956年。
 ride cymbal(1956)是爵士鼓手用來保持連續節奏的工具,與 crash cymbal(ride 作爲爵士俚語中的"節奏",記錄於1936年)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