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ll 的詞源
toll(n.)
「稅金、徵稅、費用」,中古英語的 tol 是一個泛指由權威機構徵收的付款或貢品的術語,源自古英語的 toll,意指「徵稅、貢品、通行費、租金」,是 toln 的變體,與古諾爾斯語的 tollr、古弗里西語的 tolen、古高地德語的 zol 及德語的 Zoll 同源。根據 Watkins 等人的說法,這可能是早期日耳曼語從晚期拉丁語 tolonium(意為「海關」)、古典拉丁語 telonium(意為「徵稅所」)、希臘語 teloneion(意為「徵稅所」)中的借詞,這些詞最終源自 telones(意為「稅務徵收者」),而 telos 則意指「稅、費用、成本」(來自原始印歐語詞根 *tele-,意為「舉起、支持、稱量」的後綴形式;參見 extol)。在意義上,可以參考 finance。另一種理論認為它是本土日耳曼語,與 tell(動詞)相關,基於「被計算的事物」的概念。
在中古英語中,這是一個法律術語,指對某些進口商品、產品、銷售、通行等收取費用的權利;特指「沿道路通行的費用」的含義出現於15世紀晚期。在舊式電話中,toll-call 指的是在本地區外撥打的電話,這類電話會收取額外費用。比喻用法 take its toll(意為「付出代價」)出現於1910年。
中古英語中的 bride-toll(12世紀)指的是一種費用,當他的農奴之一在莊園外結婚時,需向領主支付這筆費用(在古老的文獻中,這通常伴隨著 childwite,即因使女子懷孕而需支付的罰金)。
作為動詞,中古英語的 tollen 意為「支付通行費;徵收通行費」。
toll(v.)
「慢慢地用單一敲擊聲敲響(鐘)」這個不及物動詞的用法出現於15世紀中期,可能是中古英語 tollen「引誘、吸引」的特殊用法,這個詞大約在13世紀出現,是一個未記錄的古英語詞根 *tollian 的變體,保留在 betyllan「引誘、誘騙」和 fortyllan「引開、誘惑」中,這些詞的起源相當模糊。
如果是這樣,那麼這個擴展的概念可能來自於 tollen 在「工作、勞動、拉(某人)、拖」的次要意義(約1400年),指的是在鐘繩上的「拉動」。或者,它也可能是指用鐘聲「引誘」人們前往教堂。這是一種用來召喚宗教聚會或宣告死亡、在葬禮上使用的方法,因此到了16世紀末,它便與這些意義產生了比喻上的聯繫。
及物動詞的用法則出現於15世紀末。相關詞彙有:Tolled(已敲響);tolling(正在敲響)。名詞「鐘聲的敲擊」則出現於15世紀中期。
Toll(動詞)「引誘、吸引」在中古英語後仍然存在:例如「那是一個美人魚,已將我的兒子引誘至船難」[Middleton/Dekker,《咆哮的女孩》]。這個詞在美國方言中演變為「引誘野生動物(如鴨子等)捕捉」(1838年)。Toll-bait則指的是為了引魚而扔進水中的魚餌或其他切碎的魚類。
toll 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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