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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g 的詞源

thing(n.)

中古英語的 thing 來自古英語的 þingþingc,原意是「會議、集會、理事會、討論」,也有「行動、待完成的事」的意思。在古英語晚期,它的意思擴展到了「具體的無生命物體;獨立存在的事物;實體、生物、創造物」,甚至還可以指「事件」。

這個詞義的演變可能源於它在集會中所指的「事宜」或討論的主題。可以與法語的 chose、西班牙語的 cosa(意為「事物」)相比較,它們來自拉丁語的 causa(意為「司法程序、訴訟、案件」,參見 cause (n.)),而拉丁語的 res 則意指「事務、物體」,同時也可以指「法律案件、事由」。

這個詞的重建形式被認為來自原始日耳曼語的 *thinga-,意為「集會」,這一詞源也出現在古弗里西語的 thing(意為「集會、理事會、訴訟、事務、物體」)、中古荷蘭語的 dinc(意為「法庭日、訴訟、請求、關注、事務、物體」)、荷蘭語的 ding(意為「事物」)、古高地德語的 ding(意為「公開集會以進行判決和商務、訴訟」)、德語的 Ding(意為「事務、問題、物體」)以及古諾爾斯語的 þing(意為「公開集會」)。

這個日耳曼語詞可能(根據 Watkins 和 Boutkan 的說法)字面意思是「約定的時間」,源自原始印歐語的 *tenk- (1),而這又來自於 *ten-(意為「延伸」),可能是基於「會議或集會的時間延續」這一概念。

「會議、集會」的意思在早期中古英語中消失,但在 hustings 的第二部分以及冰島語中仍然保留,例如 Althing(冰島的全國大會)。

到了12世紀初,這個詞開始用來指代生物或人類,常帶有親切或憐憫的語氣(例如 young thing 大約出現於1200年)。自大約1600年起,thing 在口語中被用來指代說話者一時無法具體命名的無生命物體,常伴隨一些無意義的修飾後綴(參見 thingamajig)。

相關詞彙:Things(約1300年起作為「個人財物」的意思)。形容詞 thingal(1857年)使用頻率極低。The thing(意為「時尚或流行的事物」)自1762年起被記錄。短語 do your thing(意為「隨心所欲」)雖然自1960年代以來與嬉皮文化緊密相關,但早在1841年(愛默生)就已經有證據。

相關條目

公元1200年前後,“決定的理由或動機; 事由,案由”來自12世紀的古法語“cause”,直接源於拉丁語“causa”,意思是“原因; 理由; 利益; 司法程序,訴訟”,其起源不詳。

從14世紀中葉開始,“結果的緣由; 起源,發源地”。自14世紀末起,“提供事由進行運作的機會,創造契機”; 同時也指“某事的原因或使然的理由; 合理的解釋”。同樣地,自14世紀末起,“合適或充分的理由,行動的正當理由”。1300年前後,“利益或關注的事項; 在爭論中所持的觀點”的含義便已形成。 Cause célèbre “著名的法律案件”可追溯至1763年的法國。C ommon cause “共同的目標或目的”可在1620年代尋得。

古英語 husting"會議,法庭,裁判所",來自古諾爾斯語 husðing "議會",由 hus"房子"(見 house(n.))和 ðing "集會"(見 thing)組成; 因爲它是貴族或國王的“家庭”的成員的會議。這個詞的本土盎格魯-撒克遜語是 folc-gemot。複數形式成爲通常形式約在1500年; "政治演講的臨時平臺"的意義於1719年發展,顯然來自倫敦的 Court of Hustings,由市長主持,在公會堂的一個平臺上舉行。到19世紀中葉,這個意義擴大到“選舉過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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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g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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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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