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 的詞源
mark(n.1)
"痕跡,印記" 古英語 mearc(西撒克遜), merc(梅爾西亞)"邊界,限制; 標誌,地標",源自原始日耳曼語 *markō(也是古諾爾斯語 merki "邊界,標誌", mörk "森林",通常標誌着邊界; 古弗里斯蘭語 merke,哥特語 marka "邊界,邊境",荷蘭語 merk "標記,品牌",德語 Mark "邊界,邊界土地"),源自 PIE 詞根 *merg- "邊界,邊境"。受斯堪的納維亞語同源詞影響,部分源自斯堪的納維亞語同源詞。這個日耳曼詞彙在羅曼語中廣泛借用並早期出現(比較 marque; march(n.2), marquis)。
原始意義"邊界"在古英語中演變爲"柱子,柱石等作爲邊界標誌",然後演變爲"一般的標誌",再演變爲"形成標誌的痕跡或印記"。"任何可見的痕跡或印記"的意思可追溯到公元1200年。"文盲人士作爲簽名的十字架或其他字符"的意義源自古英語晚期。"用於指示比賽起點的線"(如 on your marks ...,這是在1890年之前)的意義可追溯到1887年。
中古英語中"目標"的意義(公元1200年左右)是 marksman 中的概念,俚語中"被騙的受害者"(1883年)的意義。"標誌,象徵"的概念是"特徵性質,獨特特徵"(1520年代)的意義背後,也是"教師給予的數值獎勵"(1829年以前)的意義背後。make (one's) mark "獲得榮譽" 的意義可追溯到1847年。
在中世紀的英格蘭和德國,"由社區共同擁有的一片土地",因此 Mark of Brandenburg 等。
mark(n.2)
“貨幣或重量單位”,晚期古英語 marc,一種重量單位(主要用於黃金或白銀),相當於約八盎司,可能來自古諾爾斯語 mörk “重量單位”,與德語 Mark 同源,可能最終源於 mark(n.1),也許是指“印記的重量或硬幣”。它是英格蘭的一個計算單位,一直使用到18世紀,可能最初是由丹麥人引入的,但從未成爲特定硬幣的名稱。
這個詞在所有日耳曼語和羅曼語語言中都有出現(比較古弗裏西亞語 merk,荷蘭語 mark,中世紀拉丁語 marca,法語 marc(11世紀),西班牙語和意大利語 marco); 在英語中,它從18世紀開始用於指代各種歐洲貨幣,特別是德國的銀幣,首次發行於1875年。
Mark
MASCULINE PROPER NAME, Marcus (詳見)的變體。在1955年至1970年間,曾是美國新生男嬰中前十名的名字之一。
Mark Twain 是美國作家和幽默家塞繆爾·蘭格霍恩·克萊門斯(1835-1910)的筆名。他曾是一名巴士車長,從 mark(n.1)的“標記測量深度(使用帶有結的布條等物件的導線)以指示深度的測深線”(1769年)的專業意義上,採用了“mark twain”的叫喊聲,該聲音表示深度兩個“淺噶”(fathom)+ twain。
mark(v.)
"刻上標記",古英語 mearcian (西撒克遜)、 merciga (盎格魯) "勾勒出邊界",晚期古英語中表示"在…上做標記",源自原始日耳曼語言 *markojan (也指古諾斯語 merkja , 古撒克遜語 markon "約定,觀察,評論",古弗裏西亞語 merkia,古高地日耳曼語 marchon "限制,規劃",德語 merken "做標記,記錄",中古荷蘭語和荷蘭語 merken "做標記"),源於名詞 mark (n.1)的詞根。
受到斯堪的納維亞同源詞影響。意爲"具有標記"可追溯到約1400年; "注意,觀察"的意思出現於14世紀晚期。比喻指"像放置標記一樣指定",因此意爲"註定",始於古英語晚期。"成爲值得注意的特徵"的含義出現於1660年代。1833年出現的 mark time 來自軍事操練,最初指"像行軍一樣移動雙腳,但原地不動"。
羅曼語中的動詞源自名詞,這些名詞早期由日耳曼語借入: 古法語 merchier "做標記,記錄,蓋章,烙印",法語 marquer "做標記",西班牙語 marcar,意大利語 marca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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